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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系列】好消息!大气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可申请补贴!

发表时间:2022-06-29 08:45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大气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补贴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各地市有效利用财政相关资金,推进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扶持企业纾困解难。


补贴细则

1、补贴对象

根据意见稿,本次补贴对象主要面向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及粤东西北城市,要求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采取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或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措施,开展工业锅炉、炉窑、涉VOCs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形成氮氧化物(NOx)或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改善空气质量。

2、补贴原则

补贴资金会按照“先减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对满足条件的企业给予政策补贴。

3、补贴标准

本次补贴标准分两个档次(见下表),市级生态环境局按照核算细则对申报企业的NOx和VOCs减排量进行核算,核算结果将会统一公示,最终以企业实际排放状况核算认定。

等   级

城   市

NOx 减排补贴标准

VOCs 减排补贴标准

第一档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

1

3

第二档

肇庆、粤东西北城市

2

6

4、核算细则

广东省重点工程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可点击蓝字下载查阅:

工业NOx 深度治理工程减排量优先采用浓度法计算


注意事项

1

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共性工厂、共性产业园建设项目;不支持其他新建、扩建“三同时”项目;

2

补贴申报时间:每年1月至11月上旬;

3

核算和认定时间:次年1月底前结束。


企业环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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