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用“标准化线上平台+本地化线下服务”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

苏州毒地事件背后的这一问题,排污企业请尽快了解

发表时间:2023-11-24 08:48作者:长天思源
一、17块地,14块“有毒”?



近日,“苏州毒地事件”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2021年,上海陆家嘴集团的子公司花85亿抢拍下苏钢集团厂区旧址的17块地,总建筑面积超100万平方米。在进行开发后,因引进的中英合资学校用地的土壤污染调查,意外揭开了土地被严重污染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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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谁的责任?



陆家嘴委托专业机构核查时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苏钢集团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伪造出50年工业用地环评合格,共同导致陆家嘴高价购买了存在严重污染的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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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情况,2023年11月10日陆家嘴向苏钢集团提出了约100.44亿元的赔偿诉求,并请求判令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鉴定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三、第三方监测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这100.44亿元的赔偿诉求,如果上述四大机构对案涉土壤污染情况存在鉴定造假的情况,其面临的法律风险及责任包括以下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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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及民事赔偿风险,可能会与苏钢等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会面临行政处罚风险,可能会面临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应资质等行政处罚;

3、上述四大机构担任的角色在环保行业属于第三方运维单位,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具虚假报告的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可能被行政处罚,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依据《刑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伪造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结合违法情节和改正情形。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其中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在两年内造假三次就要判刑


四、毒地背后的环评造假问题



回到毒地问题,污染场地的开发利用,需要经过严格的环境监测、评估、修复等流程,为何房子都造好了,才向外界说有污染?中间涉及的环境评估是否按照相关程序开展正式的监测标准?中间是否存在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的问题?


环评是个简称,其全称叫环境影响评价,是针对企业拟进行的生产建设活动,从环境方面分析其实施的合理性。也就是说,凡是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不论是新建,扩建还是改建,都应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环评文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以下是企业在未落实环评标准的前提下开发建设所受到的处罚,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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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为什么要办理环评?




其实目的很简单,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所以国家制定了《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了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时(就是建工厂,也包括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的活动),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


在此基础上,国家又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将环评实施的相关政策确定下来。所以,履行环评手续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保护环境 (安装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 是企业的法定责任。


六、什么时间办理环评?



说起环评,其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事前办理,就是在建设前办理该手续。这就要求企业在有建厂(也称建设项目) 计划伊始,就应把环评相关工作提到日程上来,作为第一优先级的工作之一。因为从法律法规上讲,环评未获得批复前,企业不得开工建设,生产设备不得进厂安装。


七、未批先建后果



而现实操作者中,有很多企业是场地找好了,设备也都安装了,甚至已经正式生产了,才想起或者才听说需要办理环评。这种“上车后补票”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叫“未批先建”,这是企业的一大风险隐患,相关环保处罚将难以避免,同时该处罚将被计入企业信用。这就好比毒地事件,经历6年之后发现土地问题,导致项目需要重头再来,浪费大量时间和财力,对于已经入住的居民甚至建筑工人所造成的身体危害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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