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以全链条管理、全过程留痕、智能化管控为手段,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全链条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及社会检测机构统一资源库管理、统一监测流程、统一质控要求、统一报告模板、统一数据报送方式。
该监管平台共有3大特点。
平台共建立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法、人才、仪器设备、耗材、评价标准、监测数据等8个大库。在工作中做到了“十个统一”,即统一任务下达、统一监测过程、统一质控要求、统一审核流程、统一报告模板、统一记录表格、统一样品编码规则、统一方法标准、统一评价标准、统一数据报送方式。
目前广东省21个驻市环境监测站以及两个县区环境监测站已经使用全省管理系统,七成环境监测业务实现了数据“线上跑”。
工作人员必须现场打卡留痕,将现场所有采样、交样过程拍照记录上传到系统,否则系统自动报警提示;
系统统一全省各监测站的样品编码规则,全省统一样品以“盲码”形式进入检测环节,确保数据真实性;
采样完成时,系统对监测原始记录进行校对核验,及时发现疏漏失误等情况及时处理;
系统与仪器设备对接,直接抓取监测数据;监测人员对数据不可随意更改,确需更改必须说明原因并保存更改记录,系统可查询追溯数据更改情况,提高数据客观真实性。
对社会检测机构承接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检测业务,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检测机构使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全链条监管平台中的委托监测模块。该模块已累计完成13万份监测报告、260万条监测数据,近200家社会检测机构参与应用,在规范监测行为、杜绝数据造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模块还与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及环评验收、执法平台等数据对接,设定异地检测量大、短时间内出具大量报告、达标率高等条件,搜索异常数据,生成重点监督检查清单,为监测与执法部门联合核查提供线索。